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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返还赠予学校财产被驳回

2020/8/31


本网讯(陈进才 汪玉/报道) 上诉人安徽原创服饰投资有限公司(企业破产管理人:安徽蓝邦律师事务所)因与阜阳轻工成人中专学校(以下简称学校)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阜阳中院)提起上诉,阜阳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被上诉人阜阳轻工成人中专学校答辩称,安徽原创服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创公司)诉请是排除妨害、返还原物无法律依据,学校拥有的原创公司院内南北路以东,校拥有的30亩土地是有证的,2013学校补交土地出让金。2018年7月9日,原创公司管理人让学校交还补交士地出让金的土地没有依据,原创公司给学校土地是60,其中30亩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在管理人管理范围之内,原创公司系虚假诉讼,并且以案谋私,讹诈学校的资产;学校补交完土地出让金后,原创公司将该地赠予学校,用于建造助残扶贫工厂及配套设施,该赠予合同按照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该赠予合同不可撒销,不能解除,学校花费120万元购买30亩土地,原创公司又给了学校没有办证的30,60;原创公司要求学校迁出,根据双方协议学校可以在约定的面积内建房,且产权归学校所有:原创公司陈述的车间就是现在学校的教学大楼,60%是有土地证的土地,其中,40%±地是没有办证的土地,是原创公司赠与学校60亩土地,学校对办公大楼有合法投资建造的所有权,原创公司的土地是2014年7月2日已经抵押给另外一个公司,且办理了他权,原创公司无权主张涉案土地

原创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学校向原创公司返还由其占有、使用的原告土地、厂房、设备,并依法判决学校向原创公司支付占有、使用期间的租金暂估10万元;本案诉讼费由学校承担



一审法院认为:原创公司要求学校返还占有的土地和厂房、设备,但涉案土地仍有25330平方米尚未取得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取得的方式不明,涉案房屋是否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是否是合法建筑,双方均没有举证证明,对于权属不明土地及建筑物,其合法与否属于行政确权的范畴,应经相关行政部门予以确认,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之规定,裁定驳回原创公司的起诉

二审诉讼期间,原创公司提交通知书验收报告、协议书各一份,证明本案系物杈保护法律关系,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案涉1#车间系原创公司自建,目前仍欠工程款未付,原创公司因原始取得而享有1#车间的物权

学校质证认为,与本案无关,不予质证

阜阳中院认证认为:该组证据不能证明原创公司对于涉案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不能达到其证明目的

阜阳中院认为,本案争议的涉案土地仍有部分尚未取得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取得的方式不明,涉案房屋是否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是否是合法建筑,均未有证据予以证明。一审法院认定对于权属不明土地及建筑物,其合法与否属于行政确权的范畴,应经相关行政部门予以确认,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正确,阜阳中院予以维持。

故此,2020年8月27日,阜阳中院对原创公司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项、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据学校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早在2012年,学校与原创公司就达成了联合办学协议,并补充协议,赠与决定书等,双方按要求逐步实施。



资料显示,双方为进一步开展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现《安徽省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提高残疾人职业技术水平和就业能力,减轻因残疾人就业给政府和社会带来的就业压力,积极投资办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2616日,学校同意接受原创公司投资办学诚意,联合创办中等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优先为原创公司培训合格技术人才,学校与原创公司双方平等协商达成《联合办学协议》:原创公司根据联合办学的需要,将现有土地及房产投资办学,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实习、办公生活使用。

2013年111日,学校与原创公司对联合办学协议又签订了补充协议,学校对原创公司投入办学的102亩工业用地中60亩地界为公司院内土地中间的南北路以东土地及房产具有“独立的依法管理和使用权”(含南北路);为稳定教育、教学、生产以及配合国家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劳动就业的需要,学校可在规定的60亩地界内投资建房,其产权归属学校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已按照法定程序报经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备案。

2013年以来,学校投入2000余万元教育经费合法建造4000㎡的1#车间,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及1.2万㎡助残扶贫工厂及配套设施(4#5#6#楼)等,总资产价值4000余万元。

基于上述情况,201447日,原创公司做出《赠与决定书》:决定将《联合办学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第二、三项公司院内土地中间、南北路以东的所有土地、房屋及设备、设施的所有权赠予阜阳轻工成人中专学校所有,作为投建助残扶贫工厂、残疾职工、教职工公寓、职教中心使用(含在建的4、5、6号1.2万m2楼盘);决定授权学校全权依法管理和使用《联合办学协议》约定的102亩土地;学校即日起可凭本赠予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变更本赠予”规定的“土地使用权人名称”以及向房产局申请办理房产登记。

2016年6月,学校已按法定程序报请审计机关依法予以审计:审计结果已报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予以注册、登记为教育资产,并已报经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