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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接触引发的事故赔偿 律师成功维权

2017/7/6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受援人:陶元琼、59岁、女、安徽省金寨县汤家汇镇瓦基村周湾组村民。

承办律师:白艳丽,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

2013年5月13日17时左右,被告安徽申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员工胡胜驾驶车牌号为皖AU0505别克轿车,沿雪霁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雪霁路与振兴路交口急速转弯冲进绿化带并撞至绿化带中大树,坐在大树旁的原告陶元琼见势急忙避让,摔倒受伤。经医院诊断:原告左肱骨头粉碎性骨折,左肩关节脱位,其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严重受阻。经法医鉴定原告伤残构成九级。交管部门未作出事故责任认定,被告拒绝赔偿,原告家属采取拉横幅、堵门等较为过激手段讨要医疗费。辖区派出所多次出警控制局面,双方矛盾进入白热化。    

【办案历程】

经安徽致诚公益和法律研究中心指派,本律师有幸参与处理陶元琼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初步调查了解,本案争议的焦点和疑点归纳如下:是否构成交通事故?若构成,事故责任如何划分?被告承担责任前提下,原告的损害赔偿标准参照安徽省还是上海市?本律师围绕以上“两点”展开大量的调查和搜集工作。除了向涉案驾驶员、受害者及现场陪同家属调查外,还走访多个目击证人,全面系统了解事发经过。通过向辖区派出所、交管部门调查取证以及实地查看事发地段,本律师搜集较为充分的证据和线索。为达到让法官直观、具体了解事发经过,本律师还委托专门机构绘制“事故现场三维动漫图”。通过几个月的诉前调查,本案于2013年10月启动第一轮诉讼,要求判令被告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在事故责任确定后,本律师于2014年11月启动第二轮的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按照上海市城镇居民标准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

【办案结果】

本案历经两年有余,尽管从被告推卸责任不愿意赔偿医疗费,到法院判定被告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再到被告按照上海市城镇居民标准赔偿原告的合理损失,困难重重,迂回曲折。但办案经历让我体会到淋漓尽致的畅快与洒脱。证据的扎实固定和“两步曲”的诉讼策略运用,不仅是案件取胜的两大法宝,同时也是案件的亮点所在。本案取得业务提升和化解矛盾的双重效应,由衷的给自己赞一个。